「好康十1 等你來十1」嘉義縣抽好禮 常見 Q&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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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答 | |
Q1:如何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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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消費滿500元發票是累計還是單筆?有上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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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現金消費可以抽獎嗎?一定要用振興券消費嗎? | 民眾到有開立發票/收據店家消費,無論是現金或五倍劵,只要消費累積滿500元以上並符合本活動辦法規定,即可參加抽獎。 | |
Q4:有統編、但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店家的收據可否參加抽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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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傳統發票、電子發票的登錄方式? | 到登錄發票頁面手動輸入發票資訊,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消費金額、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並完成登錄程序。 | |
Q6:財政部載具雲端發票如何登錄參加抽獎? | 之其他載具索取的雲端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請至本活動網站登入會員後,至「手機條碼設定」,填入手機條碼及驗證碼,確認送出且相關資料正確,嘉義縣振興抽獎活動網站日後將會定期匯入活動期間在嘉義縣消費的且金額累積滿500元以上的發票紀錄,勿需再逐筆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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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財政部載具綁定失敗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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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財政部載具雲端發票紀錄一直沒匯入,怎麼辦? | 請先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該發票是否店家已上傳至財政部。若財政部電子發票已有資料,但點擊【更新載具發票】後仍未匯入,可能是電子發票商家營業登記未登記於嘉義縣。 | |
Q10:無實體紙本之雲端發票如:悠遊卡、信用卡、 icash 、商店的會員,要如何登錄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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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公司報帳所開立的統一編號發票,可以參加抽獎嗎? | 因本活動限定為「自然人」消費, 買受人為公司行號不符合活動資格,所以「 有買受人公司統一編號之發票 」無法參加抽獎。 | |
Q12:個人水電、瓦斯發票,可否參加抽獎? | 因本活動為振興經濟鼓勵民眾消費,所以水電費、瓦斯費等公部門所開立之發票/收據,不可參加抽獎。 | |
Q13:抽獎的日期為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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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中獎結果如何得知? | 中獎名單於抽獎後,次上班日下午五點前公佈於本活動官網,所有名單於公布後一週內以電話或簡訊和E-MAIL通知中獎者。 | |
Q15:如遇發票登錄問題之聯繫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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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若有中獎,中獎人需要負擔什麼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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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中獎者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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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登錄的發票中獎後,需提供正本或影本發票兌換獎品?如提供正本發票兌獎會再返還嗎? | 中獎領獎時須提供正本發票做核對故須留存以供核對,不做退還。 | |
Q19:登錄雲端發票抽獎,倘中獎後該如何提出發票證明? | 中獎發票若為雲端載具等非紙本電子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若遺失或無法提供發票,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 |
Q20:若消費者抽獎抽中,最遲需於幾日內領取? | 最遲需於得獎公告之隔天起算,14日內至指定地點領取,逾期將視同放棄。 | |
Q21:若於嘉有好市集之集點卡所領取的抽獎券所產生抽獎序號有中獎,應提供那些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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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2:傳統紙本發票(長條型)因消費品項眾多致開立連續多張發票,應登錄哪一張? | 同一筆交易取得多張連續收銀機統一發票者,登錄以第一張之發票號碼為準,另亦須完整保留此單筆消費之所有發票,以利中獎後之核對。 | |
Q23:若某張發票登錄所產生的序號中獎,該中獎發票產生之其他抽獎序號是否可參與下期抽大獎? | 同一筆交易取得多張連續收銀機統一發票者,登錄以第一張之發票號碼為準,另亦須完整保留此單筆消費之所有發票,以利中獎後之核對。 | |
Q24:若登錄之實體發票如兌中財政部統一發票號碼,仍符合抽獎資格嗎?能否以影印發票代替領獎? | 正本發票為認證用,恕不歸還,因活動期間會將中獎發票全數捐贈公益團體,故無法主張影印紙本發票領獎。 |